AB公司均为互联网企业,A为高新技术企业,B享受两免三减半和增值税即征即退,且B上一年度有亏损,现A公司想并购B公司,请问怎样进行税务筹划能够获得较大收益
仁爱的鱼
于2020-06-03 23:01 发布 659次浏览
- 送心意
蔡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6-04 08:03
a并购b后,b注销如果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b的亏损是可以继承过来.
相关问题讨论
a并购b后,b注销如果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b的亏损是可以继承过来.
2020-06-04 08:03:43
深圳高新条件:
1.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 或1项发明专利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即科技成果产品登记平均4项每一年
3. 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近3年财务报表和总资产成递增
4.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 研发经费投入: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7.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2016-08-25 14:10:36
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所得税税率,缴纳增值税是否有优惠政策等
2018-11-19 14:38:20
建议先软件企业的两免三减半后再做成高新企业,成为高新企业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率15%低税率。另另外技术转让所得等优惠也可以利用
2015-09-30 14:50:33
你好,是可能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也可能不属于的
2019-12-20 10:20:4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仁爱的鱼 追问
2020-06-04 10:43
蔡老师 解答
2020-06-04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