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物流公司去年3月购入的油费入了成本抵扣了增值税,8月因为开票方逃税逃跑,税务让我们做了进项税额转出。但现在税务又说让交进项税额0.5倍的罚款,以及去年3月到7月产生的滞纳金。税务这个要求符合税法规定吗?
代代
于2020-06-04 12:00 发布 89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6-04 12:09
你好,同学。你这是对方没有交税,但你抵扣了,那你这边滞纳金交是正常的,罚款但不合理,你这不是你的责任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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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的人说罚款理由是我们虚开发票,又是买的私油。我们是受害者,怎么叫虚开发票呢?买油难道一定要买中石化的油才行吗?
2020-06-04 12:13:21
你好,物流公司同意赔偿损失,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2022-03-30 11:50:22
购买的10公斤已经取得发票并且进项认证了,这种情况不需要转出进项税吗
2024-09-05 17:15:50
需要的 进项税额转出吧
2018-01-04 22:55:17
没有认证的在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对吗?
2017-02-27 21: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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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