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经理有一笔十几万的业务想用现金支付给供应商。请问相关的法规对大额现金支付有限制吗?我查了一下银发[1997]339《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已经废止了。有效的貌似只有一个《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还有像这种大额现金支付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伶俐的黑夜
于2014-10-16 19:39 发布 2018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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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实际业务,有正规发票,最好还是从账上过一下,毕竟金额比较大,金额小的倒是无所谓。如果实在行不通,那就只能现金,一定要对方提供收款收据做付款的附件
2014-10-16 23:35:18
您好!按规定低于1000元的可以对私支付。
2016-11-08 16:16:26
不付了做营业外收入就可以,你做了现金,现金和账上又不一致了
2019-02-19 16:58:10
您好,不建议这样,建议取得受票方公司出具的委托个人代为支付款项的委托书为宜。
2020-10-13 15:03:40
既然是专票 那么现金付款显然不符合三流一致的要求
对方不想写收据可能是为了不想缴税 但是既然开票了 就避免不了
你把这些利害关系说给对方吧 协商解决
2019-12-17 11: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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