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个四季度财务报表申报的有问题,导致所 问
可以,年后可以再去改报表 答
老师,生产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这两家都是我们自己 问
这样不太合适,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业务实质与发票流向应匹配 从业务实质来看,卸货费是与外贸出口企业的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直接相关的费用,物流公司提供的卸货服务是针对外贸出口企业的货物操作。如果将卸货费发票开给生产企业,就与实际业务的承接对象和费用归属不相符,违背了发票开具应遵循的真实性原则。 二、财务核算与税务合规性 财务核算方面:生产企业收到与自身业务不相关的卸货费发票,无法准确核算自身的成本费用,会导致财务信息失真,不能真实反映生产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成本结构。而外贸出口企业没有取得相应的卸货费发票,其成本核算也不完整,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决策依据。 税务合规方面:这种发票开具方式可能引发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在检查时,会关注发票流、物流、资金流的一致性。将卸货费发票开给生产企业而非实际受益的外贸出口企业,可能被认定为发票开具不符合规定,进而影响增值税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务处理,甚至可能面临税务处罚。为了保证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税务合规性,物流公司的卸货费发票应开给外贸出口企业,而不是生产企业。 答
年底了,我是先结转损益再结转所得税还是? 问
你好,所得税也是损益,需要一起结转的肯定 答
老师,高铁退票费需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有政策吗 问
-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纳税人的退票费支出,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答
合作社买的农田方面财产保险赔偿收入计入哪个科 问
你好,这个是发生 了什么损失吗 答
我以前的公司跟对方签了合同,现在这个公司让人家收购了,现在变更成现在的公司,我想这个公司开发票给对方,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 合同主体变更的补充协议。公司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合同签的是一家公司,发票是另一家公司,有变更函,认可吗
答: 你好, 正常 这样是不可以的 可以变更 合同 重开发票 ,要是一个公司名称变更 了 这样可以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我想请问,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28万,已支付14万,未开具发票。现在A公司已注销,新成立了B公司,合同变更成B公司,金额变更成19万,尾款5万也支付给B公司。问题是之前付的14万老公司开不了发票了,由新公司开可以吗
答: 可以的 但是合同变更的资料要全 比如A公司的注销资料以及与B公司新签订的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