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无需经乙、丙同意,也无须通知乙和丙,甲可以出质 B.甲无需经乙和丙同意就可以出质,但应该通知乙和丙 C.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D.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AB 我的答案:ABCD 请问老师,其行为无效,是不是代表其贷款合同为无效合同
Ellen
于2020-06-08 16:30 发布 1190次浏览
- 送心意
露露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0-06-08 16:40
同学您好!答案是AB。行为是无效,但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答案是AB。行为是无效,但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0-06-08 16:40:05

劳务出资只能是普通合伙人?
2022-01-28 12:17:53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021-06-25 23:29:33

你好,普通合伙人是可以用劳务出资的
2022-02-16 16:44:36

比如普通合伙人将自己生产才产品销售给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不算
2016-03-03 18:33:2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