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请问一下四月我在报简易计税销项税额的时候把28520.60报成了58520.60,并且这58520.6已经缴纳了。我这个月已经更正申报,并向税务局申请退还多收税款在办理中。因为我已经更正四月申报表,所以5月申报表的时候期初未交税款是已经变成正确的28520.6。本期也是28520.6。28520.6+28520.6-58520.6=-1479.4。老师您看一下我的申报有问题吗?
毛毛
于2020-06-09 14:33 发布 565次浏览

- 送心意
王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0-06-09 17:30
你好,5月份应纳税额为28520.6的话填写的是没有问题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5月份应纳税额为28520.6的话填写的是没有问题的,
2020-06-09 17:30:22

应该是四舍五入的差异啊,这个没有关系,可以忽略,差额可以放到营业外收支。
2022-12-15 11:00:13

同学你好,是少交了0.03元,是么;
2021-09-11 15:16:16

要 填零就行
2015-11-11 11:18:20

多缴一分钱,可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2020-04-14 11: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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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 追问
2020-06-09 17:56
王瑞老师 解答
2020-06-09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