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于2020年3月28日完成了审计工作,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应于2020年3月28日提交审计报告。甲公司2019年度审计前的利润总额为150万元。注册会计师确定的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为20万元。现假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甲公司在2019年度变更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了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认为变更合法合理。 (2)2019年2月,甲公司对乙公司进行投资800万元,占乙公司股权的32%,该公司12月在财务报表中计算对乙公司的投资收益400万元,但未能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 (3)注册会计师得知甲公司2019年涉及的未决诉讼案于2020年3月20日判决,甲公司败诉,应向原告赔偿60万元,甲公司对判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注册会计师在3月24日完成了对该事项的审计工作,提请甲公司调整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甲公司拒绝。 (4)甲公司利润总额中的55%是由境外子公司提供的,注册会计师无法赴国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也无法通过其他审计程序进行验证。
害羞的溪流
于2020-06-12 09:19 发布 6734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王茫茫老师 解答
2020-06-12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