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某居民个人于2019年取得如下所得: (1)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支出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2)5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元。 计算综合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以及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mion123
于2020-06-12 16:18 发布 12802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晓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6-12 16:24
您好
工资预扣的个税(30000*12-5000*12-4500*12-1000*12)*20%-16920=234000*20%-16920=29880
劳务报酬预扣的个税 (1000-800)*20%=40
汇算清缴应纳个税=(30000*12-5000*12-4500*12-1000*12+1000*80%)*20%-16920=30040
应补30040-29880-40=120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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