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核算2019年个税时 发现工资条扣出的个税与我在个税APP上看到公司给申报的数额不符 且离职后公司将离职的赔偿金也按次月工资进行了申报 四个月合计造成了8000左右的个税差额 并且需要补缴7800多的个税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无私的红酒
于2020-06-13 19:21 发布 292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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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在个税app做申诉处理。
2020-06-13 19:22:48
某银行职员小梅,去年刚毕业参加工作,扣除社保等费用后每月工资为4000元,暂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今年1月份单位发放了年终奖金45000元。
>>>>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式计算应纳税额,则应当将45000元平摊到12个月,每个月3750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210,按公式计算就是45000元×10%-210,应纳税额为4290元。
>>>>选择将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那么个税计算方法为4000元×12%2B45000元-60000元(免征额)=33000元,适用3%的税率,最终得出的应纳税额为990元。
相比之下,显然是第二种计算方式更加“实惠”
2020-12-18 15:58:25
你报你们的可以
对方也可以申报的
2020-03-16 11:43:19
你填写好之后系统会算
2019-11-08 11:56:03
年终奖可以单独计算,不用交社保
2017-01-19 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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