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6-15 16:03

企业应当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组合)的承诺,以及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转让模式相同,是指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均满足收入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且采用相同方法确定其履约进度。

企业向客户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

(一)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者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即该商品能够明确区分。对于某些商品而言,客户可以从该商品本身获益;而对于另一些商品而言,客户可能需要将其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才能从中获益。那么,这些多因素通常标明企业会单独销售该商品等。

(二)企业确定了商品本身能够明确区分后,还应当在合同层面继续评估转让该商品的承诺是否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彼此之间可明确区分。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即转让该商品的承诺在合同中是可明确区分的。比如,销售商品同时提供服务性质保,商品销售同时质保活动未发生,且质保收费在合同层面是明确可区分,同时,服务性质保不属于法定义务。此时,服务性质保可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确定了商品本身能够明确区分后,在合同层面继续评估转让该商品的承诺是否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彼此之间可明确区分,这一评估的目的在于确定承诺的性质,即根据合同约定,企业承诺转让的究竟是每一单项商品,还是由这些商品组成的一个或多个组合产出。很多情况下,组合产出的价值应当高于或者显著不同于各单项商品的价值总和。

对商品的组合产出的理解是:在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时,如果合同承诺的某项商品不可明确区分,企业应当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进行组合,直到该组合满足可明确区分的条件;某些情况下,合同中承诺的所有商品组合在一起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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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首先,仔细阅读销售合同的每个条款,特别是关于商品或服务的描述、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 确定双方义务:在合同中,通常会明确列出双方的义务和责任。识别哪些是单项履约义务,即那些在合同中明确、独立、可识别的承诺。 判断履约特征:检查单项履约义务的特性。它是否具有独立性,即不依赖于其他承诺的完成?它是否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这些特征有助于确定一项承诺是否为单项履约义务。 实际经验判断:根据实际工作经验,结合合同背景和目的,判断哪些承诺是单项履约义务。例如,一项涉及独立交付特定商品的承诺,通常被视为单项履约义务。 考虑实际情况:最后,根据合同的具体实际情况,确定哪些承诺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这可能需要结合行业惯例、合同目的以及相关法规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2023-12-15 09:41:58
企业应当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组合)的承诺,以及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转让模式相同,是指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均满足收入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且采用相同方法确定其履约进度。 企业向客户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 (一)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者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即该商品能够明确区分。对于某些商品而言,客户可以从该商品本身获益;而对于另一些商品而言,客户可能需要将其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才能从中获益。那么,这些多因素通常标明企业会单独销售该商品等。 (二)企业确定了商品本身能够明确区分后,还应当在合同层面继续评估转让该商品的承诺是否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彼此之间可明确区分。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即转让该商品的承诺在合同中是可明确区分的。比如,销售商品同时提供服务性质保,商品销售同时质保活动未发生,且质保收费在合同层面是明确可区分,同时,服务性质保不属于法定义务。此时,服务性质保可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确定了商品本身能够明确区分后,在合同层面继续评估转让该商品的承诺是否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彼此之间可明确区分,这一评估的目的在于确定承诺的性质,即根据合同约定,企业承诺转让的究竟是每一单项商品,还是由这些商品组成的一个或多个组合产出。很多情况下,组合产出的价值应当高于或者显著不同于各单项商品的价值总和。 对商品的组合产出的理解是:在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时,如果合同承诺的某项商品不可明确区分,企业应当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进行组合,直到该组合满足可明确区分的条件;某些情况下,合同中承诺的所有商品组合在一起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2020-06-15 16:03:20
您好,需要看这个合同有没有单独的交易价格可以区分
2021-12-08 21:31:49
同学你好 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 【提示】该选择权不是“忽悠”的,是向客户提供了一项实质性权利。 如果客户只有在订立了一项合同的前提下才取得了额外购买选择权,并且客户行使该选择权购买额外商品时,能够享受到超过该地区或该市场中其他同类客户所能够享有的折扣,则通常认为该选择权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该选择权向客户提供了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在该合同下支付的价款实际上购买了两项单独的商品: 一是客户在该合同下原本购买的商品; 二是客户可以免费或者以折扣价格购买额外商品的权利。 企业应当将交易价格在这两项商品之间进行分摊。
2021-06-28 08:47:43
您好 abd是正确的 c不正确,资产既包含有形资产也包含无形资产。
2024-02-28 22: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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