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钟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2020-06-15 16:21

同学你好
大额的交易属于税务上的关联方
只要彼此所得税的税负一样的话,不被视为避税

莺时♀珩磨№ 追问

2020-06-15 16:56

老师,您说的我不太理解,就是他们还是关联方,那有风险吗?没有实际业务就是想开票走一下合理避税!税肯定还是报的!这种%2股东的核定个体户这样税务有风险吗?

钟存老师 解答

2020-06-15 17:03

风险是业务产生的
你只要业务真实
按照业务规范开票
按照业务据实报税
就没有风险
没有业务开票就是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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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大额的交易属于税务上的关联方 只要彼此所得税的税负一样的话,不被视为避税
2020-06-15 16:21:21
你好,这个不属于关联方的,他只是你的股东
2019-05-22 13:38:29
你好,如果两个企业之间没有任何交易的话,可以不用填写。
2020-05-30 08:30:19
您好,就把另一家公司基本信息填写到关联表即可。
2017-04-23 13:51:51
1.属于企业所得税对关联关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六)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 " 2.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关联方企业之间的业务是税务机关考虑的重点,除非你金额小,税务机关觉得检查成本大,不深究。否则,会被纳税调整。 3.增值税:如果互相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甚至是专用发票,并且没有实际业务往来,并且金额很大,建议你还是换家公司吧
2018-05-17 23: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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