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酒店是加盟维也纳品牌的酒店,已支付前期费用54万元,现在维也纳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咨询服务*前期服务费27万元 ,设计服务*设计费 27万元。请问这两笔应该计入什么科目更合适?是计入“待摊费用-开办费”还是计入“无形资产”?请老师详细讲解一下。谢谢。
娟子
于2020-06-16 15:28 发布 187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6-16 15:29
您好,您若在筹建期,可以计入待摊费用-开办费。非筹建期,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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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若在筹建期,可以计入待摊费用-开办费。非筹建期,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2020-06-16 15:29:02
外购的时候无需交税。出售的时候,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按照卖价(不含税)6%计算缴纳增值税及相应附件税和印花税
2021-10-12 11:21:01
您好,普票发票不可以抵扣的
2018-12-15 16:53:47
你好,可以的,电子发票和普通发票一样的法律效力
2019-05-29 09:15:05
你好,需要看你当地税局有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一般纳税人的通常没有期限规定,小规模有的地方规定是不超过6个月
2017-10-17 09: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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