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问房地产企业在买土地时 合同约定的涉及买土的相关税费都由买方出,那交税又以对方公司的名义交给税务局的,我们公司怎么做帐?
手心的百合
于2020-06-16 15:42 发布 65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6-16 15:43
你好,这个的话你按照收到的发票来做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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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的话你按照收到的发票来做就可以的
2020-06-16 15:43:21
同学你好,房地产企业是不能替购房者代交契税的。
根据金税三期系统个人税收管理模式,增量房的契税改由购房者自行申报缴纳。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直接在网站替购房者代扣代缴契税。
金税三期系统需要有税源号才能进行契税申报。因此,网站新增“增量房税源管理”模块。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网站,在完成“不动产项目登记”后,进行“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从网站下载《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表》批量模板,填写完整后将模板(电子版)拷贝带到办税服务厅,由柜台人员将模板导入金三系统中进行批量登记信息采集。登记后可得到房源编号,请将房源编号告知购房者,购房者需根据该房源编号在办税窗口申报缴纳契税。
2020-09-09 20:02:46
你好!契税最终都是交到税务局的。
2021-04-30 14:03:41
房地产企业,在税务局怎样备案?
确定成本对象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办理开发项目备案手续。
确定土地成本分配方法环节: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地产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1.未采用占地面积法分配土地成本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商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采用其他方法分配土地成本;2.土地开发同时连结房地产开发,属于一次性取得土地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开发项目,经商税务机关同意后,其土地开发成本可先按土地整体预算成本进行分配,待土地整体开发完毕再行调整。
开发产品完工清算计税成本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在完工年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除按现行税法规定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外,还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完工情况表(一)(二)》、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报告。
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确定成本对象环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及时备案,并提交:
1.《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一式两份)
2.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批准其项目立项的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确定土地成本分配方法环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备案。
提交《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一式两份)
(三)开发产品完工清算计税成本环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在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选择确定计税成本核算的终止日,按规定结算计税成本,并在完工年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提交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完工情况表(一)(二)》(一式两份)
3.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报告,基本内容应包括:开发项目的地理位置及概况、占地面积、开发用途、初始开发时间、完工时间、可售面积及已售面积、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及其毛利额、已销完工产品收入及其毛利额、计税成本等。
2019-03-22 07:34:17
你好,
一般是到税务局代开发票的,税是直接交税务局的
2019-12-27 18: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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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心的百合 追问
2020-06-16 15:46
朴老师 解答
2020-06-16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