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金马商贸营业期的会计报表里的预付款项和应付款项怎么和我的明细账和总账上的总数不对呢,可是我的明细账数字和电脑明细账的数字是一样的,不用管年初数对吗
似水年华
于2016-06-16 18:25 发布 1361次浏览
- 送心意
田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6-06-18 18:08
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风、火、雷、震等自然灾害,仓储、运输失事,重大案件等多种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非正常损失。根据25号公告有关规定,存货非正常损失应当以专项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存货单笔(单项)损失超过500万元以上的,由于金额较大,因此,无论何种因素形成的,均应当以专项申报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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