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向新华公司购入乙材料120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48000元及增值税6240元均未支付,以支票付讫小规模运输公司运输费及增值税共计528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不可抵扣,材料按实际采购成本转账(运输费增值税率9%),编制记账凭证
俏皮的墨镜
于2020-06-17 12:34 发布 228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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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静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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