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两个股东,A认缴出资70万,实际出资0,B认缴出资30万,实际出资30万,我们废业注销时,剩余财产为2万元,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表中,投资额,分配财产的金额,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这几项该如何填写呢?
枫叶柠檬0113
于2020-06-18 08:39 发布 1555次浏览
- 送心意
UU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6-18 10:35
您好,投资额按照实缴出资额填写;分配财产金额应该是剩余财产2万全部分给B;股息金额应该是0,因为“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分得财产中,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其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计算确认的部分。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此列。只有2万剩余财产应该没有未分配利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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