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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6-06-19 18:2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有关规定,现对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
一、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星失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正常损失,准予按会计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数据以清单的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同时出具损失情况分析报告。
二、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风、火、雷、震等自然灾害,仓储、运输失事,重大案件等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非正常损失,应当以专项申报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三、存货单笔(单项)损失超过500万元的,无论何种因素形成的,均应以专项申报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四、本公告适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月10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有





在汇算清缴时,”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这个金额 问
那个不需要体现在汇算,因为是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 答
老师,这一题为什么选A呢 问
你好,题目中明确说明承包人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取得固定所得。这种情况下,承包人的收入更符合“工资、薪金所得”的特征,因为其收入是基于类似雇佣关系的固定报酬,而非承担经营风险后的利润分配。 答
老板又成立了一家公司B,原来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 问
你好,可以的,操作没问题。 答
老师,请教一个问题,其他应付款金额过大可以挂营业 问
你好,不需要支付的,可以转营业外收入,这个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答
老师好,如何在建筑工程企业对于应收应付账款的时 问
你好,这个要看公司的会计制度或者说是财务制度有什么规定?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