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2019年我们根据劳务合同开具了相应金额的发票(普票一张),服务单位也支了相应的款项。但是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减少了,当时服务单位没有支声,19年9月份合同已经到期,现在服务单位要求退回减少人员相应的服务费,怎么处理才合规?
简单快乐
于2020-06-22 11:32 发布 68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6-22 11:47
你好,你们双方协商,如果需要退回就开红字发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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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企业是挂靠的行为, 与A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按照A公司打过来的款项减去自己的工资和社保进行差额纳税
但是A公司与甲公司的税款只能自己承担
2019-07-18 10:54:58
你好,你们双方协商,如果需要退回就开红字发票哦
2020-06-22 11:47:23
看你是提供什么方面的服务,可能是增值税发票,也可能是营业税发票
2015-11-08 15:20:35
你好!
挂靠方是以你们公司名义做工程的
2019-12-25 22:18:11
你好,是分包的就可以做抵减
2020-03-09 11: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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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快乐 追问
2020-06-22 11:57
朴老师 解答
2020-06-22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