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对方以公司名义跟我们签合同,但是打款是个人名义打的,我们财务按照合同公司名称开了公司抬头的普通发票,发票已经开了好几个月了 金额也很大(几百万),票款不一致,这种税务风险应该如何处理? 看网上说是不可以的,就算是对方出具委托付款协议书也不行。公司购货,但却以个人的名义支付货款,属于物与款不一致的情况,与实际业务不相符,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这种情况,贵单位不允许给对方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开具了,则属于票、款、物不一致的情况,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日月虞厦
于2020-06-23 10:31 发布 234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让他们签一个公司委托个人付款的协议给你,这个没事,一般是没事的
2020-06-23 11:53:13
赔偿收入是什么原因的赔偿收入,它是可以归到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济业务中的,不会出现无缘无故的赔偿收入
因此是可以开发票或收据的
2018-03-27 12:25:11
你好,可以的,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2020-01-09 07:35:38
你好!是的,都是在这个里面开具
2020-07-22 14:46:19
你好,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2021-04-19 16: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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