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与季节工、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则季节工、临时工属于企业聘用的员工,根据国税(2012)15号公告的有关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列入工资薪酬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季节工、临时工为企业提供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企业不需取得发票,凭季节工、临时工签字的工资单及扣税凭证等资料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与季节工、临时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季节工、临时工不属于企业聘用的员工。季节工、临时工为企业提供劳务,属于提供营业税应税行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
鱼
于2016-06-22 20:08 发布 1096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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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想问什么呢??????
2016-06-22 20:15:07
您好,具体想问什么呢??????
2016-06-22 20:15:40
您好,具体想问什么呢??????
2016-06-22 20:14:52
同学你好,这个管理费用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2020-10-15 15:26:51
https://www.toutiao.com/a1604203112775683/
看看这里
2018-06-25 14: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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