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2月1日,宏远公司与东方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东方公司租入塑钢机一台用于生产产品。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l) 租赁期开始日为2019年1月1日,租赁期为6年; (2) 租赁资产:全新塑钢机 ,使用年限为7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3) 固定租金支付:自2019年1月1日每年年末等额支付,每年支付160000元,如果宏远公司能够在每年年末的最后一天及时付款,则给予减少租金10000元的奖励; (4)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00000元,账面价值为600000元,承租人用银行存款支付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佣金10000元; (5) 租赁内含利率为8%; (6) 租赁期届满,宏远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购买价为20000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0元,无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 要求:(1) 编制承租人租赁开始日至租赁期届满相关会计分录。 (2) 判断租赁类型,编制出租人租赁开始日至租赁期届满相关会计分录。 (3) 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和未实现融资收益 (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禾惠
于2020-06-30 00:00 发布 154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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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6-30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