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接到市区税务局电话,说我公司招用了一名失业半年以上的员工能享受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9 22号文件,苏财税2019 24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2019 10号文件,全年总计7800元可以抵减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连续享受3年。我问她们要什么资料,怎么申请,她们的回答是让我们去问人社,电话人社她们说不知道,还是叫我问税务局,税务局给了我另一个电话号码打了没人接,你们知道有这种优惠政策?是怎么办的?好像税务局审核通过后要发《企业招用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金额:7800元是否可以抵减?怎么填表?
云上太阳
于2020-06-30 12:38 发布 3980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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