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6-06-24 13:31

你好!看看这里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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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4 13:31:23
你好,属于动产租赁,是不需要预交税款的
2019-07-16 21:27:52
如果是经常性的业务,最好加到营业执照中。
2019-06-27 21:25:0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规定:“第六条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9%)×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5%
2020-03-11 12:08:56
这个不属于加计扣除范围的
2019-10-30 14: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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