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之寒老师

职称税务师

2020-07-01 10:47

1、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0*13%+5*9%=26.45;
2、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
3、增值税销项税额=20*13%=2.6;
4、增值税销项税额=(339+3.39)/(1+13%)*13%=39.39;
5、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2.36/(1+3%)*2%=0.24。

搞怪的季节 追问

2020-07-01 10:50

老师,这一个可以麻烦一下吗

刘之寒老师 解答

2020-07-01 10:58

你好!新的问题需要重新提问,不能继续追问哦。

搞怪的季节 追问

2020-07-01 10:59

好的,麻烦啦

搞怪的季节 追问

2020-07-01 10:59

谢谢老师的解答

刘之寒老师 解答

2020-07-01 11:02

不客气,希望能帮助到你。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