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们作为收票方,对方说专用发票已邮寄,但我方未收到,这种情况下一般纳税人企业是否以对方提供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他们单位的公章作为我方的抵扣呢?正规的方式怎么操作?已跨月。
轻水
于2020-07-01 15:24 发布 1107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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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现在税务局规定发票丢失的,可以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帐认证抵扣都可以,
2020-07-01 15:26:19
你好,1可以做账的,2按13%无票收入。
2020-06-09 15:30:53
你好也是需要税务局开证明的,后面你的理解正确
2020-07-18 20:11:57
你好,同学。这是分割单,是可以入账处理的。
2019-12-12 10:43:20
你好,只需要记账联复印件盖上发票专用章就可以了。
2020-07-20 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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