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票据的保证人之间有连带责任的意思是: 例 A、B共同作为C的票据保证人,票据到期,C找借口向D拒绝付款,D找到了A、B其中一人要求付款,A或B付款以后,A(或B)可以向B(或A)行使追索权。 是这个意思吗?
秦歌
于2020-07-02 01:52 发布 731次浏览
- 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7-02 04:31
你好
是的。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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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江老师 解答
2020-07-02 15:44
秦歌 追问
2020-07-02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