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股东付投资款,A股东应付投资款180万,但50万是由另一个人达到了对公账户并备注投资款。他们二人约定这50万投资款记到A股东名下。这样可以吗?
云中歌
于2020-07-02 09:53 发布 988次浏览
- 送心意
佟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7-02 09:54
你好,不可以的,要退回,以股东名义汇入
相关问题讨论
个人理解,只要有一个股东大会协议,描述完整此事,确认实收资本就没有问题。
2019-08-23 10:15:08
你好,不可以的,要退回,以股东名义汇入
2020-07-02 09:54:50
是直接从公司账户将款项退回
借:实收资本——XX股东
贷:银行存款
2018-11-09 11:06:41
是的,借 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2017-12-22 16:01:37
您好
应该以股东名义存入单位对公账户
2019-10-24 07: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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