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汽车4S店的,我想咨询一下,客户按揭购车,4S店收到金融公司的放贷(4S店实际收到的金额=客户贷款金额-金融公司直接坐扣客户手续费),汽车4店根据实际收款金额开具机动车发票,但是客户购车合同是要体现贷款金额的,这样操作合理吗?另外金融公司直接坐扣的手续费,有一部分是汽车厂家以折让的形式返给经销商。麻烦您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忧伤的蛋挞
于2020-07-02 09:57 发布 181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7-02 10:48
你好,这样操作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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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样操作可以的
2020-07-02 10:48:46
你好,7000是先做作其他应付款,单据出来再冲销
2021-06-24 10:28:38
你好!留一份报纸,可红冲重新开具
2018-11-29 16:24:04
这个最好咨询下当地税务12366 一般是带执照 公章 合同
2016-08-24 13:46:19
可以作废啊,作废之后重新开就可以了。
2021-07-14 13: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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