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国外的品牌使用费,想国外支付需要代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因为这部分税费不能抵扣,只能作为费用结转成本。这部分税费是否可以计入无形资产里边?
勤奋者1990
于2020-07-03 13:54 发布 1486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是可以的。
2020-07-03 13:55:41
你好,是的,一般是这样处理
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无论是所有权的转让还是使用权的转让,都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按照“转让财产收入”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许可他人使用,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020-03-29 18:22:17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021-05-20 15:33:32
企业加盟金,和品牌使用费算无形资产吗 算,按你们受益期摊销
2020-01-08 11:34:46
您好 ,是的,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
2019-03-15 2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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