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有点分不清,要约和要约邀请?
小会计
于2020-07-05 13:45 发布 87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菲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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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另一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2020-07-05 13:51:29
1.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一种行为或表示,它邀请或引诱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约。要约邀请本身并不构成一份要约,而是一种预备行为,意在鼓励他人提出要约。要约邀请通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它满足要约的所有条件。
例子:
● 商场内的商品展示:商场展示商品并标注价格,这是要约邀请,邀请顾客提出购买要约。
● 拍卖前的展示:拍卖行展示拍卖品并提供拍卖目录,这是要约邀请,邀请潜在的买家提出出价。
● 广告:大多数商业广告都是要约邀请,邀请消费者提出购买要约。
1.要约: 要约是一方(要约人)向另一方(受要约人)提出的具有足够明确内容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旦被接受,就形成了合同。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受要约人接受要约,双方都有义务按照要约的条款履行合同。
例子:
● 购买提议: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愿意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你这本书。”这是一个要约。
● 书面报价:一个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详细报价单,表明愿意以报价单上的条款和价格完成工作,这是一个要约。
● 电子邮件订单:如果一个人通过电子邮件向供应商下订单,并明确了产品、数量、价格和交货条件,这通常是一个要约。
2024-08-26 16:21:19
同学,你好
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或者撤销。
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主观愿望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
2020-07-29 08:14:37
根据《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二、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对象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一方向明确的另一方的合同表示,受要约人回复同意或者是承诺,即合同成立;而要约邀请则是针对不特定的任何人,希望有人能对自己发出要约,然后回复成立合同,上文有对两者定义和效力的区别作出总结。
2019-09-07 17:08:17
同学,你好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021-05-11 14: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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