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企业为B,国外厂家为A,国内进出口公司为C,B与A签订合同,B与C签订合同,外币交易,货物只负责运输至国内某一机场(未入境),C自己办理清关运输以及交税事宜,那么这个B企业属于什么性质?这种贸易是否为转口贸易?B企业需不需要交税?
自由的朋友
于2020-07-06 19:03 发布 156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7-06 21:22
你好,同学。
B鉴于代理报关出口,代理企业,要交税的,按差额计税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B鉴于代理报关出口,代理企业,要交税的,按差额计税的。
2020-07-06 21:22:21
你好,出口发票按照报关单上的内容开票
2018-05-14 13:56:54
最好备案吧
2017-09-11 09:32:59
可以按国内的销售价,根据市场环境,加价或减价进行销售
2017-08-02 17:41:23
1、进口货物再出口,出口时不需要缴税;
2、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品种或规格原因(非其他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也应退还已征关税。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退税申请人。
3、《海关法》在这规定强调的是,“因货物品种或规格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如果属于其他原因且不能以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不能退税。
2020-03-11 1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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