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90 号)第一条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 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 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这个怎么理解,一般纳税人租用宿舍的进项也能抵扣的意思吗
清
于2020-07-07 09:42 发布 23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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