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之寒老师

职称税务师

2020-07-07 11:13

你好!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不区分住宅性质。一般计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9%)×3%,简易计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