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A公司(国有企业)是我们B公司(国有控股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去年年底用A公司的名义签合同买了一个锅炉,价值65万左右,现在想转给我们B公司怎么弄合适?作为股东固定资产出资?这个锅炉怎么入账合适?需要找个第三方来评估这个资产?还是我们B公司自己折旧就可以。怎样处理最合理?
小阔络
于2020-07-07 15:36 发布 857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7-07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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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 16:11:59
你好!
对的
最好评估后,再处置。
2022-06-10 21:36:28
你好,1.可以算作投资的,或者做卖给企业的
2.开发票按照发票金额做投资就可以了,二手的可以评估之后按照评估价开发票
3.需要的
2020-07-08 12:30:02
你好; 比如参考下:
国有资产有偿转让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申请处置国有资产的申请报告;
2、资产价值的原始凭证,如购货发票、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3、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资产评估报告;
4、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核后的审批表;
5、资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6、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国有资产有偿转让的内容包括:
1、企业出售国有产权有关决议及主管部门核准文件;
2、国有产权转让和收益处分方案;
3、国有资产产权证书及相关权证;
4、购买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或买卖双方意向书。
2023-01-11 10:27:42
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2019-11-04 1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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