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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里的糖
于2020-07-07 17:22 发布 2355次浏览
文静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2020-07-07 17:29
好的。同学。消费税抵扣是以领用为标准的
文静老师 解答
2020-07-07 17:32
企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再以销售额全额征税,就会出现重复征税,为平衡税负,税法规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特定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委托加工收回已纳消费税。
2020-07-07 17:42
如果剩下的20%改变用途了(用于个人等)不是就不可以抵扣了吗?答:增值税需要进项转出,消费税是价内税,在销售时按领用数量全额抵扣,无需转出。(消费税没有抵扣进项税一说)
口袋里的糖 追问
2020-07-07 19:53
谢谢老师,后面想明白了,是我与增值税弄混了
2020-07-07 19:58
是的,同学,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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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静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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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静老师 解答
2020-07-07 17:32
文静老师 解答
2020-07-07 17:42
口袋里的糖 追问
2020-07-07 19:53
文静老师 解答
2020-07-07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