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购买了30个充电宝给收费员的收费手机充电,我可以把充电计入营业成本吗?我们公司是收取路内停车费的,不计入固定资产可以吗?因为连续天天使用损耗好大,计入固定资产后处置会不会很麻烦,而且坏了的充电宝也卖不了!
机灵的西牛
于2020-07-08 20:25 发布 973次浏览
- 送心意
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7-08 20:46
你好,过去是单价超过2000元使用时间超过一年计入固定资产,现在变了,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所以可以不计入固定资产,如果金额不大,直接确认为费用就可以。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机灵的西牛 追问
2020-07-08 21:19
阎老师 解答
2020-07-08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