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一个物业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已经收了俩个季度的物业费了 ,我希望他们去买发票开,他们说的业主不要发票,第一季度用收据开给业主,这第二季度又开收据给业主 ,这种做法对吗?我第一季度是按收据申报的无票销售,长期这样下去,会不会被税务稽查,有风险吧?
漫步
于2020-07-09 11:29 发布 72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不开发票没事,做无票收入就可以了
2020-07-09 11:32:55
你好 ; 21年没有超过之前还是按小规模的;超过之后 超过部分按一般纳税人
2022-04-15 10:42:33
重新成立一个新公司
2022-02-18 13:24:58
同学你好!这个一个是补税的 还有滞纳金 甚至是罚款哦
另外 初犯的话 一般不会太严厉 屡教不改的话 可能涉及会计/老板 承担刑事责任哦
2021-10-23 12:12:55
你好,不是的,虽然一般纳税人是13%,最后缴纳的时候是销项-进项。如果进项多,那可能都不纳税。增值税如果开了专票,必须纳税。所以不能说明小规模一定有优势。
2020-05-27 19: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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