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一份合同分为两次开发票,其中一次开票没有预交,直接在经营所在地申报缴纳税款了,另外一次开票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外经证,预交了税款,如果核销的话是不是还要把之前在经营地缴纳的税款在工程地再预交一次,预交后在经营所在地退款, 还是不用直接就可以核销?
永不言弃&木林森
于2020-07-09 11:54 发布 1569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必须要在施工地预缴税款 然后再办理外管证的核销
2020-07-09 12:03:22
你好,在机构所在地开具
2016-07-15 14:41:32
除非你的结算也变少了 那么证明你的税款较多了 可以再施工地申请退款
2019-07-30 15:43:27
如果是发票这个月开的,你在这个月或者是下一个月15号之前遇到可以抵扣这个月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2022-09-14 19:50:09
你好
这个月开的发票吗
2022-09-14 19: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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