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问一下,我们公司有自有房屋出租,租户按季付租金,但是每次付款都用个人名称付款,与合同不符,对方不要发票,我们会计计账只用收款单做收入, 这样可以吗?税法有规定吗?有没有风险?我们用简易计税
岁月静好
于2020-07-10 14:48 发布 733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可以写一个委托付款的证明
2020-07-10 14:51:40
如果600万是不含税价格
目前发生270万元,含税金额294.3
留下未开票不含税30
2020-03-30 23:05:49
你好同学
一般是直接确认就好了同学,收发票就确认了
2020-03-30 09:58:23
按合同来执行,合同约定付款50%,那么开票对应的金额 数量也是一致的
2019-07-01 17:13:48
借应付账款-B
贷应收账款-C
2022-02-17 09: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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