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公司名义出口货物,货品质量问题,因后期退回来的运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为了不承担这些费用,决定不退货,用个人名义将这笔款退回给对方。是否可以操作,会不会有法律风险。
涂白梅
于2020-07-13 09:27 发布 87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签个协议就可以了
2020-07-13 09:59:39
你好,如果是贸易企业,是不参与退税的
2018-02-08 16:39:52
您好,我们这边是要中检公司出据返修商品质量有问题的证明,外商有质量问题的证明,(外方所在国家或地区能出具有质量问题的证明最好)口岸做商检,提供以前出口的报关单,当然也要装箱单发票这类的,以退税的相关材料,海关(每个海关做法不一样,就是缴保证金,可能要求的金额也不同)一般会要企业缴纳这批货的保证金至返修货物出口。可能海关要3级审批那要很长时间的。最好先去当地海关做进口那里咨询下。
2019-02-26 20:51:28
你好,退运后不再复出则申报“退运货物“
2020-06-29 16:10:48
你好,不可以的,需要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2018-01-29 19:17:3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