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博言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7-13 10:42
您好,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用期末留抵税额减去19.3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算
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就是你的进项抵扣了,没有抵扣完的部分,满足了条件,是可以申请退税的哈
2022-04-02 22:47:57
同学你好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案例:某企业2019年3月底存量留抵50万元,4月-9月的留抵税额分别为60、55、80、70、90和100万元,4月-9月全部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
解答:由于纳税人连续6个月都有增量留抵税额,且9月增量留抵税额为50万元。如果该企业也同时满足其他四项退税条件,则在10月份纳税申报期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30万元(50*100%*60%)。如果该企业10月收到了30万元退税款,则该企业10月的留抵税额就应从100万元调减为70万元(100-30=70)。此后,纳税人可将10月份作为起始月,再往后连续计算6个月来看增量留抵税额的情况,如再次满足退税条件,可继续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2022-03-14 11:58:48
您好,增量留抵税额是满足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或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等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022-02-22 11:20:41
同学你好,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1-12-14 16:33:04
就是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多余可以留着下月或下期抵扣
2021-11-17 11:15:2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苏式小菲 追问
2020-07-13 10:47
博言老师 解答
2020-07-13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