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有个小问题请教您一下,甲方与乙方签订工程合同(包公包料)已经支付工程款的三分之二,现在乙方向丙方购买材料,让甲方向丙方支付材料款,由丙方出具发票,抵扣乙方的工程款,合同金额下降,这种情形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什么协议吗
紫氺ゞ↘晶灬
于2020-07-14 09:14 发布 80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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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你们得委托付款协议吧,你们这算是委托付款吧
2020-07-14 09:39:37
你好 不可以签三方 应该修改合同 把原合同修改成清包工 甲方提供材料
2020-07-13 14:34:19
这个不抵扣进项税,只能列支成本处理。对于简易计税的项目就是按3%的增税值征收率征收处理。
2018-10-24 11:48:36
简易计税不抵扣进项发票
2019-04-19 11:45:05
抵不了,因为专用发票是乙方的名称
2017-07-26 16: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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