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服务,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 A. 装卸搬运服务 B.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C. 不动产租赁服务 D.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不是6%吗?
三一
于2020-07-14 22:10 发布 3493次浏览
- 送心意
JOJO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7-14 22:51
同学你好:
装卸搬运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附件1)<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部分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的应税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附件1)第十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同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六)款第4点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一般纳税人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如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适用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此时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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