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A公司共两个股东,法人是吕,另一个股东是张,A公司在苏州注册了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B,负责人是张,B公司开通了税务和社保,之前也有员工。但是B公司一直没有业务,之前给员工发工资交社保的钱都是从A公司借款。有做借款合同和缴纳印花税。请问这些大约二十多万的借款,如何记账或如何做才不会触犯法律或者被查询到违规要罚款?B公司现在没有员工了,也不可能会有业务,这个借款基本是还不上了。在财务和税务上AB公司要怎么做才合法呢
朵朵爱妈妈
于2020-07-15 12:26 发布 87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7-15 12:54
你好,直接做成往来款就可以了,这个没事,B要还款才行,最好是收投资款来还款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直接做成往来款就可以了,这个没事,B要还款才行,最好是收投资款来还款
2020-07-15 12:54:29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回购股权的目的是什么呢?
2020-10-09 14:07:38

没有就不需要交
2016-01-25 14:13:24

按资金账簿申报印花税
2015-12-15 15:41:14

你好 按你们转让股权的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的
2020-04-02 17: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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