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7-16 20:15

你好,同学。
不属于,第一次没有构成合并,第二次才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第一次没有合并,是权益法,不存在同一或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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