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7-17 09:5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紫藤老师 解答

2020-07-17 09:5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还有很多免税的,一直到12.30  开具免税发票

会计学堂 唐老师 追问

2020-07-17 10:20

还有享受减按1%征收未达起征点的申报表上税控开具3%销售额是填按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计算的还是按含税销售额/(1+3%)计算的金额呢

紫藤老师 解答

2020-07-17 10:21

税控开具3%销售额是填按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3%)计算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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