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7-17 13:47

消费税的税率由《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规定,每种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都有明确的界定,而且是固定的。消费税按不同的消费品划分税目,税率在税目的基础上,采用“一目一率”的方法,每种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率各不相同,这种差别性为消费税税率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
(1)消费税在一些税目下设置了多个子目,不同的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因为同一税目的不同子目具有很多的共性,纳税人可以创造条件将一项子目转为另一项子目,在不同的税率之间进行选择,择取较低的税率纳税。
(2)应税消费品的等级不同,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税率也不同。税法以单位定价为标准确定等级,即单位定价越高,等级就越高,税率也就越高。同样消费品,税目相同,但子目不同其所适用的税率也不相同。所以对某些在价格临界点附近的消费品,纳税人可以主动降低价格,使其类别发生变化,从而适合较低税率。
(3)消费税的兼营行为指的是消费税纳税人同时经营两种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行为。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这一规定要求企业在有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要健全财务核算,做到账目清楚,并分别核算各种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情况,以免由于自身财务核算不明确导致本应适用低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从高适用税率,增加税负。
(4)在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产品档次,很多企业选择将产品搭配成礼品套装成套销售。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如将适用高低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或将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套销售,无论是否分别核算均按组套内各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的最高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因此,企业对于成套销售的收益与税负应全面进行权衡,看有无必要搭配成成套商品对外销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如果成套销售的收益大于由此而增加的税负,则可选择成套销售,否则不应采用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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