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7-17 15: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企业税前扣除凭证进行了规范,其中提到:企业向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付的款项,可以凭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及企业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500元左右。
《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欣悦 追问

2020-07-17 15:29

老师   金额是在哪个文件中看得呢? 文件中没有金额

欣悦 追问

2020-07-17 15:31

老师 金额500元是在哪个文件中看得呢? 文件中没有金额

朴老师 解答

2020-07-17 15:3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符合文件条件的零星支出每次不超过500元的,可以以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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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企业税前扣除凭证进行了规范,其中提到:企业向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付的款项,可以凭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及企业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500元左右。 《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2020-07-17 15:17:17
您好,500元一下的收据,每天的收据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4-08-12 17:21:06
1.可以的,可以税前扣除 2.可以,你可以先挂往来的
2020-05-19 16:58:16
你好 不可以的 要以公司名称的发票来做账的
2020-08-03 10:04:11
你好,同学,可以税前扣除,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2021-11-17 10: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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