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教育机构工作,疫情6月12号上班,每周四放假一天,周日补班半天(一周休1.5天)端午节正常放假25-27号,28号正常加班。老板以疫情为由算我们上班天数,按上班天数来算,我正常上班时上了13天班,加上28号和补上的2个周日半天总共15天。老板按15天算。工资4000➗31✘15 这样算是不是没有算进去国家放假端午节的福利还有我们平时一周有1天假休,现在修了1.5天,是不是原本的1天假休息福利也没有了
柔弱的枕头
于2020-07-18 22:14 发布 132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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