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A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有劳务派遣证),B是A的分公司,B签了客户(收款、开发票、签合同都是以B公司的名义进行)收了款之后直接将收到的钱汇给A,由A跟第三方进行对接,付款,第三方给A开具专票。。。。。这里面A是不是要给B开票,如果开了那是不是要确认两次收入?可实际上只收了一次钱
idear
于2020-07-20 19:07 发布 1061次浏览
- 送心意
石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0-07-20 19:27
你好,这种情况a需要给b开发票,并确认相关收入,虽然这样ab都会同时做收入,但是ab之间做合并的时候属于内部交易,用a的收入与b的成本进行抵消,抵消后就只有一次收入了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idear 追问
2020-07-20 19:31
idear 追问
2020-07-20 20:13
石老师 解答
2020-07-20 21:56
idear 追问
2020-07-20 22:07
石老师 解答
2020-07-20 22:31
idear 追问
2020-07-20 22:38
石老师 解答
2020-07-20 22:43